我是EP holder,Q1,刚工作3个月,不过在新加坡已经呆了5年半读博士,目前已经转成part time phd。。。。预约的是2月中旬,可是也许月底才能把论文交上去,不知道是不是最好make a new appointment….等论文交了再申请
如果2月中旬先申请,然后2月底再补交材料证明论文已经交了可以吗?有没有类似情况的?多谢!ICA的人会接受这种主动补缴的材料吗?
PS:准备跟老公一起申请,老公是国内硕士学位,来新加坡2年,目前是dependent pass,freelance consultant, 在新加坡注册了一个sole propitiatory business,freelance没有basic salary但是每月实际收入比较高,不知道ICA怎么看这种情况
我们一起申请通过的几率会怎么样呢。。。
可以的 我同学在申请期间拿到学位就去主动补交了材料
多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