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2004年11月拿EP来新加坡,2005年12月批准为PR,当时是和女儿一起申请的,丈夫仍在中国,一直没有申请PR,现女儿已读中三,到2010年9月中要Renew PR了。
问题是:我2009年2月之前一直在新加坡一间公司工作,2009年2月辞职后,就一直作兼职的工作,所以,至今一直没有交CPF,中间因父亲生病、去世以及一些家庭问题,在国内断断续续地呆了4-5个月。我现在人也在中国,估计要到三月份才回去。
请问:我Renew PR 会有问题吗?如果我用自雇人士的身份交CPF,可以增加Renew PR 的机会吗?如果现在要申请新加坡公民,够条件吗(其实我是不太想申请公民,因为我在中国交了20年的社保,而且,我女儿也不愿意加入公民)?您有什么好的建议?您可以帮忙代理申请吗?我会付给您中介费的。
谢谢您们的帮助!我的电话:+8613144454899
EMAIL: [email protected]
回来后找个全职工作,很容易renew的,无需担心
你每年交税的话 问题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