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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请教一个很经典的问题–可以这样变相延长短期签证吗??

想到一种办法来延长已经快满3个月的短期签证,但不知道是否可行。请教!具体办法是,办一个马来西亚签证先,然后等到3个月签证快到期时,进出一下马来西亚,回程入境的时候,官员不就会再给延期一个月么?

不知道这样的办法可不可行,请问达人有这么干过的么?谢谢!


当然可以了,很多人这样搞的哦。
ICA批给你批准信上的时间是你入境的限制时间,不是你在境内的限制时间。你最后一天进来,给你30天,到期前再去白卡续期,又是30天,等于超出批准信最后入境时间60天。


短期签证不是只可以在新加坡呆两个月吗?为什么你可以呆三个月啊?


楼主是怎样延到三个月的呢?可以说出来给我参考参考嘛


啊?不是最多可以延到3个月吗?我妈妈12月11号拿Entry Visa进来的,入境的时候给了1个月的逗留时间。我12月底在网上给她申请的LTSVP,系统给自动延期了一个月,就是到2月10号。到上个礼拜还是没等到长期签证的结果,在到期之前又去延期了一个月(到3月10号,本来是想看看能不能延期90天的,结果ICA不给,说最多再给30天)。上周去了一次BINTAN,2月15号再次入境,官员给了1个月(到3月15号)。我就在想了,这样的话用快到期时入境的方式,不就能把居留时间一直延下去吗?(不过还是祈祷长期签证能通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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