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公司没有履行中国签的合约,威胁我们从新签约,算不算犯法??
好问题
合同其实也没啥用。。。。
都是水贴,我来回复你巴,新加坡在国外签的合约,按照法律来讲,首先这是一个offer + accept的方式,按照新加坡的Common law来讲 就算是没有纸上的 签名和约,可以如果有事实 证明 构成了合约形式,这个合约就有了法律效应。 简单的来说, 你去市场买菜,你给了钱了,卖菜的 把菜给你了 这就构成了一个offer + accept的形势。
其他的 如果是sign了纸张上的合约,那就更具有法律效应的了,只要是offer+ accept不管在什么地方都具有法律效应的。。。。剩下的就看楼主具体的事实了。 可以去新加坡的abitrition 咨询以下.
新加坡的 Common law来讲 有专么针对 Local 和 International的 合约仲裁 的Act. 具体楼主可以打电话去MOM (ministray of manpower) 咨询
General Enquiries Tel: (65) 6438 5122
Service Quality Tel: 1800 538 6930
Employment Assistance and Training
(Workforce Development Agency)
Tel: (65) 6883 5885
谢谢大家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