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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谈

转载—新加坡不良中介行骗手法及事后处理分享

一提起“找房子”三个字,我相信有过这种经历的人都会有不堪回首的感觉,尤其是那些在新加坡待过数年,并且亲身经历了新加坡在短短两三年内房租价格沧海桑田般巨变的游子们,面对这样的遽变,或许只有”变态”两个字来形容了。事实摆在我们面前,如今的房租价格与近几年的相比较,骤然之间普遍涨了三四个倍,有的甚至更多,房租的价格远远超过了购房分期付款的价格,这主要体现在组屋上面,然而这样的增长速度与外来人口数量的增长水平显然不成正比……这种奇怪的现象不由得让人匪夷所思。

就在这个时候,一些投机倒把,铤而走险的不良房屋中介悄悄的溜了进来,它们的介入和暗中操作(很多肮脏的交易其实也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的),使得新加坡租房现象的变态程度变本加厉,可以说已经达到的令人发指的地步。我曾经对一些貌不起眼的老式组屋的房租价格叹为观止,现在,我却更加惊诧于这些诈骗集团能在新加坡长期自由自在、逍遥法外地进行诈骗活动。

现在,我将自己所经历的以及所周围朋友的被骗经历概括一下。一方面希望看到此贴的曾经受害的广大难友们能团结起来,大家一起想办法向诈骗集团讨回公道,以洗刷我们在新加坡所受的耻辱;另外一方面给那些打算找房子的朋友们提供一些参考。

一、行骗方式

①房东债台高筑,收租还债。

签房租协议时,中介跟房东都会提供一些貌似合法的证据给租客,以此证明该房子可以合法出租。实际上那套房子刚刚被房东抵押出去了,等租客入住之后,难免会惹上不必要的麻烦,这时候再去找中介和房东,已经为时已晚了。有人会说我只要有合同,有收据,到时候去告他不就完了。等一下我会好好地给你分析,以打消你这种天真的想法。

②一个房东,多个租客

中介介绍这样的房子给租户,由于房东可以广纳八方财源,当然是不亦乐乎了,给中介多一点介绍费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嘛,房东跟中介能够有福同享,他们彼此之间真可谓是礼尚往来,合作愉快了。我的一位朋友,就被中介和房东串通一气,骗走了7000多块钱,后来上诉法庭,虽然胜诉了,至今却分文未果。当我的这位朋友把其中一个中介的号码给我的时候,我惊奇了:92377474,Leon。估计很多人已经被这伙挨千刀的中介骗过了,不信您可以上谷歌或者百度网,输入关键词“92377474”搜搜看看。

③不存在的房东

我的一位朋友被中介和房东骗走了9000多新币,然而当他满心欢喜,乔迁新居之际,才发现上当了——坐在屋子里的房东并不是当时跟他签订合同的房东。这位朋友到头来不仅钱财两空,就连假房东都找不到了,如今我他真是欲告无门,欲哭无泪啊。说起这事,我们全都咬牙切齿,替他不平。当他向我描述中介的外貌时,我愕然了,我们是被同一伙人骗了:骗子中介里面的一个女的,长头发,身材细高细高的,抽绿壳走私香烟,会说福建话,姓丁(Ding Sze Yen)。

④房产证已经到期或快到期的

就在我们召集受骗者的过程中,有人联系我们说同是那伙骗子中介给他介绍了一套房子,房租也是一次性交足一年的,然而当他今年九月份打算搬进去的时候,房东说房子明年年初就到期了,不打算租给他们住了。当他们向房东索要房租的时候,房东一分钱也没有给。结果都一样,事情就这样一直拖着。

⑤出租政府廉租房

政府廉租房,也就是当地人所说的HDB EGGS,一般都是1+1形式的组屋,这是新加坡政府为了安顿孤寡乐龄和低薪家庭而建造的福利工程,政府租给这些人每月租金也就几十块钱,然而不良中介利用外来人员对当地法律的不了解,通过种种手段将这类房子租出,租金一下子哄抬到了每月700甚至上千的租金。未经建屋局批准擅自住进政府廉租房的话,警察查到的话麻烦可就大了:如果是住进有房东的HDB EGG,警察会限你24小时搬走,付出的房租收不回来不说,还要面临着罚款;如果住进还没有房东的空房子,警察查到的话,那就直接遣送回国。……试问一下,像我一样的外来人员,有多少人清楚这一项法律条款?我没猜错的话,手机号码为“91064307;97410877…”的几个人还在以各种方式给大家发布政府廉租房的出租信息呢。我若不是租完房子之后有所怀疑,通过好心人指点,有可能现在已经待在中国发帖子了。本人被骗走的将近8000块的中介费和房租费,看样子也是打水漂了。

二、行骗手段

骗子中介将租房信息以SMS或者网路宣传的方式引诱租客,约好租客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看房。前去看房的租客一般都会有几伙人,中介的工作人员一般四五个左右,中介假装跟房东商量房价,把房价尽量压低,然后就像拍卖会一样,让租客相互竞价,谁把中介费抬得最高,谁就能得到房屋的居住权。不过相对的廉价也是有条件的,租户需要一次性付出半年或一年的房租。当租户付过money,签订合同的时候,中介会以各种理由忘记在合同上面签字,或者没有填写收据,当然,他们在收了钱之后,逃走的速度绝对比警察到场的速度快得多。事后,你就等着深刻地体会望洋兴叹的滋味吧。不过话又说回来,骗子中介即使签订了合同,填好了收据给你,将来你能指望靠这个来惩治他吗?

现在回想起来,有一件事情让我很纳闷,就是在我看房子的过程中,有好几套政府廉租房的房东都是同一个人,一个大肚婆娘,看起来跟中介的人很熟的样子。她有很多房门的钥匙,所有钥匙穿在一起,有好大一圈,钥匙太多了以至于她不得不专门用一个包来装那些钥匙。她跟我说像这样的1+1 L-shape house 她目前就有好几十套,我当时只是认为她一定有钱极了。现在我不得不对她的身份表示怀疑,这婆娘哪来那么多政府廉租房的钥匙呢?

骗子中介的行骗手段大同小异,但有几点基本上是一致的:

①要求租户一次性之付半年或者一年的房租。可以设想一下,你一千,我一万,积少成多啊,骗子中介随便骗上几十人,那就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啊。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可以有很多种假设。
②骗子中介的名片上面没有自己的照片。原因很简单:做贼心虚!
③骗子中介的公司名是假的。正规的中介公司是需要定期向IRAS纳税的,公司的名字和licence也很容易在网络上搜索到。
④签合同的时候中介借故不开发票和收据。中介这样做的原因并不只是为了偷税漏税,而是为了不让你看到他本人的IC,以免留下什么把柄。
⑤中介没有为租赁合同办理和交纳印花税。严格地说,未缴纳印花税的租赁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诈骗中介如果肯交纳印花税,那不等于是自己往枪口上撞吗。
另外,我主要提到的那个骗子中介,看样子已经在新加坡活跃很久了,他们每一天的业务都很繁忙,从早忙到晚地给人介绍房子,若不是有利可图的话,他们怎么会是一大群人合伙行骗呢?

三、事后处理

①警察局(POLLICE OFFICE)
警察局不管这种事情的,即使你能给他们提供现成的线索和证据,原因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我曾经报过案,心想新加坡法制严明,警察定会果断处理此事,以强化新加坡police在我心目中英伟严明的形象,没想到当时接待我的工作人员却义正言辞地说:“你不可以随便报案的,我们不管这样的事情。”无语了,对此我还是什么也不评论的好,以免引起政治误会,有碍世界的安定局面。

②消费局(CONSUMER CENTRAL)
长话短说吧,消费局就是专门消费消费者路费、电话费、话说多了支付饮料费的地方。

③建屋局(HDB SERVICING CENTRAL)
建屋局officer:“你去报警吧,然后把警察的report拿给我们,我们会对房东采取处罚的。”
Me:“我报过警了,警察说这个不属于他们管理。”
建屋局officer:“哦,警察都不管的事我们怎么管啊.”
Me:“可是,这些骗子利用政府的福利房赚钱啊。”
officer:“&*^%#@!@#~~ (表示同情!)”
……后来,我和朋友去了建屋局……
Me:“Sir,你们建屋局应该在不能出租的Block楼下放一个‘Sing Board’,告诉不知情的人那些房子不可以出租,以免无辜的人受害,你们也免得每次查房十分麻烦。”
officer:“太麻烦了!我们哪里做得过来~~”
Me→回家!
(仔细想想,我好像是管起了人家建屋局都懒得管的家务事了。请允许我对我在上面所提到的那个大肚婆做了一个假设,此人是不是建屋局某位管家的亲戚?抑或她本人就掌管廉租房的钥匙,利用产假期间赚点小钱??)

④法庭(SMALL CLAIMS COURT)

Officer:”你不可以告中介个人的,只能告他们的公司。”
Me:“哦,我有他们公司名片,可是公司名字在网上查不到,地址应该也是假的”
Officer:“那你只能告房东一个人了,没有正确的地址判决书寄出去也是没用的。”
Me:“可是我知道电话号码啊,有办法能找到他们的,我知道很多人被他们骗了”
Officer:“这个你要找警察了,我们只处理有关合同上的事情。”
Me→回家!
(问题是我现在告房东也没有用了,房东是个穷光蛋,家徒四壁,所有家当加起来还不值我向法庭申请强制措施所要花费的钱多。)
……

写到这,大家不妨做一个猜测:假设你自己就是骗子房屋中介。现在的问题就在于在新加坡现阶段的找房高难度期间,你怎么能够这么方便快捷、十拿九稳,而且来源丰富地掌握这么多非法的租房信息?经过我的思索,我认为答案只有一种:中介绝对有一个可靠而且强大的“上帝”, 前面提到过的大肚婆只不过是“上帝”派给他们的一个天使而已。“上帝”赐予他们机会、权利和财富,他们回报给上帝的是相应的贡品,于是这个小岛便成了两者淋漓畅快共栖共生的地方。


新加坡的某一部分人,也许就是那种文明社会中的文明痞子,


这个帖子要顶,一定要顶。可惜的是本论坛的有些板块也成了那些烂中介的帮‘?’,哎,可怜的兄弟姐妹


是啊,希望那些管理层能调查…………


什么都不多说了,气愤!!
我也被中介摊了了一些小钱,当时是要离开了,她说我们的房子没有收拾干净,然后她找人收拾了,每一户在取回房屋押金的时候,就少给50块, 一共三户,就是150块,她说了买了洗涤剂什么的,让她出具收据,她又拿不出来。最后我们打电话过去,她都不敢接了!
忘记她叫什么了,长的不怎么样的老女人,还喜欢化妆,开一辆破旧的车,当时租的房子是: NOMANTON PARK ,BLK 1 21 楼, 房间号忘记了。 一定有人还在租她公司下的房子,也要注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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