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朋友闲暇之余都有看pps里新闻的习惯吧,今天俺就发现了一条与诈骗有关的新闻,如下图
新闻内容为一对老年夫妇接到中奖信件,内有一张所谓某大型家电商场的活动彩券,刮开一看··呵呵··三等奖–轿车一辆。并留下了看似非常真实的公证处联系方式,公章什么的都有,当然电话打过去肯定是大家熟悉的先交税再领奖的低级骗术。虽然搞得好像很真,人家却根本没上当还让电视台给它曝光了。因为本人有热衷研究穿帮镜头的爱好,一个不小心的就看到了骗子留下的公证处号码。
由于本人今天过得实在有点无聊,就索性无聊的给那个所谓“公证处”打了电话,很遗憾没人接(估计他们可能已经被抓了)于是无聊的我百度了一下那个号码。如下图:
赫然发现与这个骗子号码有关的网页信息达五百多条,不禁感慨此人人生经历还是蛮丰富的嘛···在网上卖过相机,还弄过什么无抵押贷款服务,貌似贷款金额5千万至一亿···牛逼,我就在想了人家有这个实力干嘛还卖相机啊。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点击进入了骗子的赛格数码网,下图
这家数码公司也是这个电话号码,接下来让我们看看这个贷款公司的营业执照:
这个假证假的令人捧腹,连工商局的章都看不见注册资本一个亿··呵呵··真是键盘上打出来的一个亿啊··再看这个公司网页下方的联系方式:
怎么样,号码熟悉吧··又是骗子的·呵呵,接着往下看还留了个客服QQ号··嘿嘿··搜一下
看看资料:
呵呵,26岁的姑娘真是年轻有为啊,注资上“亿”元的信贷公司的联系人啊。李教授惊奇的发现此QQ空间没有任何个人多余信息及相片资料,但有一名好友,让本人不禁联想到了自己有多个QQ号的时候,怕遗忘自己的小号所以用自己的常用号加自己的小号为QQ好友(如果真是这样,另一个号里留下的资料可足够公安机关使用的了··呵呵)··或者,那个人是找她买相机的顾客?
暂且不管那个“上亿元”的贷款公司,我们回到主题。现在追溯到本文开始,视频中所提到的中奖奖品为价值30余万元的轿车一辆,如果不方便领奖还可以由公证处代领奖者拍卖,但要先交百分之二十的税。30万的话怎么着也得6万多块钱啊··如果她诈骗成功并被抓的话,李教授初步的估算一下她将面临的起诉有:
1,诈骗罪
关于诈骗罪的定罪如下: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罪(公证处人员)
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犯罪规定了两档处刑:1.一般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主要是指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3,伪造公章罪(公证处及家电商场公章)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于刻字业违反管理规定承制公章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行为人或者企业的负责人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治安管理处罚。如果私刻、伪造、变造公章,则应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按《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罪并罚,预估其将面临的最低刑罚为9年。26岁进监狱,出来怎么着也得35左右,大好的青春就这样在劳动改造中度过了。让我们默默地为这个骗子祈祷吧,希望她诈骗失败并看到李教授这篇解析,主动向警察叔叔自首吧!真是骗海无涯,自首是岸那··
天哪,一个新闻能让你想到这么多哈~~今天刚好我也看了这个新闻了,我就是感叹了下老头儿老太太挺厉害的嘛。知道用媒体的力量。。哪想你那么多。。。o(╯□╰)o
回复 3# nini_宝儿
嘿嘿,我要是再无聊点我连他们加祖坟都给挖出来哈哈
LZ 很强大的说 – –
强大的分析能力,适合去做特工!
回复 7# 闹闹蝶恋花
低调,,淡定···不要引出我情报局的身份···
回复 8# 我是你老爷
我怎么看着公证员的照片和名字 跟我大学同学那么像呢?
回复 10# 请别打我脸
赶紧给你同学打个电话,问问她是不是在那个派出所呢
不用问了。不可能的事情
LZ真厉害的啊
现在国内做生意赚钱的,有几个是干净的..都是钻空子嘛…呵呵, 抓到了,就叫犯法, 抓不到那叫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