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来新工作 中国女中介费$105变$7000
(新加坡)新明日报 (2010-03-21)
早报导读
外劳中介收取数千元费用,或有可能是犯法的。
《新报》报道,过去这些年来,外劳中介都会收取外劳数千元的费用,让他们到新加坡来工作,但他们那么做,有可能是触犯法律的。
37岁的中国女子黄女士,共付了7000元来新,原本是要中介帮忙找份月薪1000元的厨房助手工作。
但中介花了一年多的时间,都没有帮她找到工作。
根据我国法令,黄女士其实只需要缴付105元。
黄女士的丈夫比她更早来新工作,以支付她家公患癌的医药费,而她也是借钱才来新工作的。
她认为“远水救不了近火”,所以找了新加坡的中介,而不是在中国找。她目前正通过小额索偿庭,向中介索偿。
雇佣代理法令规定中介费用
报道指,雇佣代理法令(Employment Agencies Act)对中介所能收取的费用有所规定:
●向外劳收取的佣金,不超过外劳首月薪金的10%。
●向雇主收取的佣金,不超过外劳首月薪金的80%。
●向每名雇主或外劳收取不超过5元的注册费。
在这个法令下,初犯者将可被罚款高达2000元。重犯者可被罚款高达5000元,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另外,中介所若触犯牌照条例,也有可能被吊销执照,而他们的2万元保险金也将被充公。
60%中介声称 不知相关法令
《新报》访问了10家本地外劳中介,其中有6家表示,他们并不知道有这项法令。
其余4家里,只有一家能正确说出中介所能收取的费用顶限。
人力部受询时并没有针对当局,是否会对这些中介采取任何行动做出回应。
但发言人指出,现有的法令是在1984年拟定的,目前已“过时”,而人力部将探讨并更新这个条规,以更好地反映出目前的市场,并也会和中介合作,确保中介遵守新条规。
发言人也指出,如果这些外劳是在他们的国家付出了高额中介费给本地中介,将是超出我国司法的管辖范围。
同情,学到知识了
受教了
问题是,小额法庭究竟有没有用
啊? 天,,,还有这种事? 无言。
学习学习
中介再中国,收费,新加坡也没办法管阿。。。。
真的有这个法律吗?
那这么看来,市面上的中介都是违法的
他们最少的都是收4500新元
珍惜生命,远离中介
彼此彼此回复 15# 寻找云帆
牽涉到GCD及其朋當龐大的牛肉輸出生意
就不可能有干涉的問題
龐大的利益 無限的掩護、包容
是目前亞洲最龐大的人肉輸出集團
回复 18# 粉粉爱
真是可悲。。。但也没办法。因为在法律里是讲证据。如果受害人可以拿出有利的证据,可以证明有欺诈的行为,那就有的打官司。
但往往那些非法劳务中介根本不会给受害人任何证据的。而且那些中介可以说是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受害人托他找工作的,而也愿意付那高额的中介费,来“答谢”他们的帮忙。所以即使政府想要帮都很难帮。
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全部没有签好写清楚,这年头白纸黑字了
支持你,请问你们是在新加坡的哪个公司。
同情,无奈
你们的钱是交给新加坡中介还是中国中介啊?
怎我看到的,都是中国中介骗中国人的钱啊???
这应该是过来新加坡前就知道的事吧?
那就不应该过来的.如果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事情就会很难办了.
我是拿了42000人民币来新加坡的
在这面才知道算上中国的中介一个有四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