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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关于PR申请的问题

我在一个跨国公司的中国分公司上班,因经常到新加坡参加项目服务,故公司在2008年也办了一个两年的EP(以新加坡分公司的名义),并于2008年在新加坡呆了2个月,2009年6月取消,但是在2009年11月又办了个一年的。我想问的是那位知道我这种情况能否申请PR,还需要什么其他条件,谢谢!


在新时间太短


我在新加坡呆的时间总共有大半年吧,没纳过税,因为每年都呆了不过2个月……
谢谢楼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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