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EP Q1两年多月薪2800,1.是用公司(中国在新加坡的建筑公司)申请好呢? 2.还是用配偶(PR已经两年多了)的方式申请呢?目前还没领结婚证,准备5月份领证,6月递交PR资料,结婚时间太短会受影响吗?配偶那方是不是要求工资要很高? 我老婆现在是医院派去上学进修,只发点生活费1000多,不知道帮我申请希望大不大?
不知道哪种方法稳妥点!再问一下,用配偶的带着申请的PR是不是属于附属的那种,用配偶的带着申请PR还需要自己公司出据相关的资料吗 ? 因为我们公司只要申请PR老板签字就要求再签3年合同并且交10,000新币押金!
请各位高手帮我分析分析啊!哪种方法比较稳妥,不想递上后等半来年给打上个再等2年再递交申请,需要买房子所以比较急, 谢谢!
你老板是SB,那种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你完全可以自己去申请,之后出一封信给ICA,说明情况。
想问下是自己申请呢?还是老婆给我申请稳妥呢 ?谢谢
因为这个公司是我国内集团的分公司,所以也不好跟公司弄的太差,如果回去后还得在集团里上班。
同志们帮帮忙出出主意吧!
如果不考虑你们公司的这些BT规定的话,先结婚,然后你自己用公司申请。
PR帮忙配偶申请条件比较高,而且是女带男,最好不要,申请应该希望也是很大。
对于你公司的变态规定,你有两种方法:
1.自己申请,然后出信写下公司不给签字的原因,成功了公司爱怎么着怎么着,跳槽容易的很
2.直接换个公司再申请,做建筑的,换工作还是很容易的
PS:我也是做这行的,跟你情况差不多
谢谢你的建议,跟我考虑的差不多,那我就这样办吧。
女带男不容易
你老婆条件现阶段也不是多么好
而且你会是附属PR
建议个人申请
(PS 你的建筑公司不会是那个什么南洋还是什么青岛的公司吧)
恩 !谢谢你的建议.
我本身之前是SP,公司不帮忙签字,所以后来也是通过配偶申请,那个时候跟老公结婚不到一个月,老公是公民,老公的资料,再加上自己做工的资料。半年的工资条,工作合同,自己的文凭,之类的可以的提供的都提供给他们,越多越好。我还当是把参加一天的培训课程的文凭也复印了一份过去。大概4个月就通过PR了。
同意LS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