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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求助:试用期内辞职

我到一个公司刚干两周,感觉自己身体有些吃不消,于是提出辞职。老板以为是我在找借口,很生气,说按签合同来。合同上是说若在合约期内提出辞职,需要赔偿培训费,要三个月工资,可我现在一个月都没有干完。签合同时没有说工资,只说签合同后,过两天老板会与我谈,可后来还是没有谈,我直到前几天才知道自己的工资。我们公司的试用期是六个月。请问我现在辞职,是否一定要赔偿三个月薪水?谢谢!


根本不需要,他要是再为难你你可以直接去劳工部询问


根本不需要,他要是再为难你你可以直接去劳工部询问

做自己想做的,找自己想要的

谢谢您!我刚来不久,还不熟悉新加坡这边的法律,我不知道这边试用期内辞职,是依据劳工法令办,还是要依据合同。合同里写的合约期内辞职并没有区分试用期与正式期。


根据合同来。你的合同签得太草率,薪水都没有写,你就签了。试用期6个月也太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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