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给我妈申请LTVSP,问要不要延,填了要,就自动延了一个月。后来LTVSP没批,打算正儿八经延90天的那种,但是在网上看到:
a) You have not previously obtained an extension of stay on this trip
b) You wish to extend your stay up to 90 days from date of entry to Singapore
我的疑问是:
a)这种顺手延的也算previous extension么?
b)按这话的意思,90天应该是从入境日算起,那我现在已经两个月了,是不是只能再延一个月?我怎么看到网上说最多可以延30天+30天+90天?
盼解答,谢谢。
打了电话,自己解答自己的问题:
a)现在再延只能去移民厅
b)这90天是从入境日算起,所以我只能再延30天了,而不是先前网上传的30+30+90天
形势越来越差啊
你的意思是说从入境第一天开始,想申请e-extend 90天的那种,也不能在网上弄啦?要去ICA申请阿?
这样的话就是说在申请ltsvp时不要选择延期,在一个月入境有效期到期前再单独申请那个90天的延期,是吗?
那么在申请ltsvp时,是否要选择延期呢?好像有点矛盾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