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准证

请教关于申请PR的技术问题

好心的前辈请赐教

1, A某 去年申请PR被拒,告知2年后再申请,即2011年8月再申请。但现在找到一个理由能上述,请问若再被拒,是否会延长下次申请的时间而不是最晚在2011年8月。

2,甲 女和一新加坡人结婚,但两人不居住在新加坡, 现以丈夫的身份为妻子和前夫所生的9岁女儿申请PR是否可以。最好能留言。万分感谢!


1, A某 去年申请PR被拒,告知2年后再申请,即2011年8月再申请。但现在找到一个理由能上述,请问若再被拒,是否会延长下次申请的时间而不是最晚在2011年8月。

没有关系,ICA只是个建议的时间,何时申请你做主…

2,甲 女和一新加坡人结婚,但两人不居住在新加坡, 现以丈夫的身份为妻子和前夫所生的9岁女儿申请PR是否可以。最好能留言。万分感谢!

9岁女儿不可以.最佳途径是妻子申请PR,批准后,妻子以妈妈名义在为孩子申请.


可以试 完全运气问题


由丈夫担保,母亲可以带孩子同时申请,不过不在本地居住获批的可能性很小。


目前的状况,你 丈夫不可以为孩子担保,孩子不是婚生子,除非你办理领养证明。很麻烦,要女方的前夫,即孩子的亲生父亲同意签字。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