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份世界500强大公司的offer, 但要求是合同制, 合同为一年, 根据工作表现, 几年后可以转为永久性员工. 基本新水4500新币.
工作性质和我做过的不同, 也算是一种新经历, 我比较有兴趣.
和现在的公司相比, 新水没有太大差别, 但现在是永久性员工, 一般小公司.
我在今年五月递交了公民申请, 如果我accept offer, 我需要通知移民官关于公司的变更. 但我不知这合同制是否对我的申请有影响.
纠结中, 不只该不该accept offer
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谢谢
没影响
没有什么永久,不永久的,ZFGWY每年考核不达标或者范错误都会开除的。更何况你还是一个企业而已
以前SC批准后去办手续不用再出示雇佣证明的,这点和PR申请不同,现在是不是改条例了,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