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教版上的达人。
SP,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三个半月。
前三个月实习期刚过,这个月初签的正式合同。合同约定要工作三年,提前辞职需要赔三个月薪水。
但是最近我刚接到一个大学的**,要去继续读书啦。
想马上就辞职,但是给经理说了,他坚持要赔三个月的薪水,相当于我这三个月就白做了。
请问这个合理吗?这个合同的条款合法吗?
谢谢大家。
去人力部问一下我也不是很清楚
要的。
不然职位都空缺了。
公司还得花人力物力再去招人。
谢谢,不知道有没有人遇到过类似情况
我乱说的哦,你可以随便看看
1,你陪他们钱(不划算)
2,你跟公司领导商量(如果你觉得他们会理解你的话)
3,你看合约上有什么他们会炒掉你的条款,你天天迟到半小时上班,我保证,你不出2个月,一定被炒掉,而且一分钱都不要花。
有朋友陪过,一般地是一个月。
你的合同有没有这一条,一般都是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