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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欠债不还的女人

我好话,坏话都说尽了,该做的也做了,最后我不得不把你的真面目公布于众,我这样做也跟你说过,你回答无所谓,叫我想发就发,那好,既然真得你本人同意咯,那我就这样去执行。

姓名: 周思洁 (新加坡永久居民)
性别: 女
出生年月:1988年3月15日
国内所在地: 陕西汉中
现居住地:新加坡实龙岗一带
现任公司:五星旅行社 中国部 珍珠彷五楼 (即将辞职)
QQ号:31291898X
HP: 823X202X
事情发生缘由: 在半年前借了我5000新币到现在为止一分未还,我已经用尽了一切办法追债,当初想到都是好朋友没叫你写欠条,现在我也是逼不得已,打听到你快从五星旅行社辞职回国。这个钱我想你也是不打算还了,那我就让认识你的人知道你的真实模样吧


我比你好一些,只借给朋友500,也不还,就回国了,杳无音信


借1000以上就要打欠条了,基本常识问题


我也姓周,真丢人.


5000哇“有相片就发相片好了“`


借给别人的钱,就当送给她好了,不然当初借的时候,就不要借给她。
自己借别人的钱,怎么样都一定要还;不然当初就不要借。


不管谁,不要借钱!这是原则问题。


不借钱给人,也不借人钱


我更可怜,借了好友8000块,快一年到现在一分钱也讨不回。


如果这个人要赖帐, 你就是有欠条又能怎样?


没诚信的人很可悲!


肯借出这么多钱的人,太信任你这位朋友了,也把她朋友看了,这年头肯借钱给别人的人很少了,何况还这么多,那女的真是个傻子,丢了个这么好的朋友~钱不少,她会有报应的。我看了都生气,真可恶


这世道变了


也许她是没钱还你呢?


见识了一个朋友的真面目,就当花钱买教训吧

以后记得要小心啊,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现在什么人都有的


这个真的不是理由⋯⋯

有句话讲: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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