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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HDB不申报国外房产,罚5000坐牢6个月

2010年9月4日,《海峡时报》报道

买HDB不申报国外房产,罚5000坐牢6个月

狮城阿嚏估计几个月之后就该有倒霉的人被杀一儆百了!以后人人自危了。

大大讨论一下未来有多少人敢于隐瞒呢?


一半对一半吧,我看不是那么好查的,一种心理战术而已


我觉得不贷款应该就查不到的。


是不是针对830以后买房的人来说吧,之前的不算呢?


问题是新加坡ZF要怎么迫使其他国家的地方ZF合作提供数据呢?谁会买它的账?它能花多少钱去对每个购房者进行追踪?
比如某PR在中国某省某城市买了间屋子,连省银行系统都很难查出人家第几次贷款或第几套,新加坡的手能有多长呢?即使有人买了不说,谁去提供有力证据证明人家买了?难不成中国房产局会给一份房产证复印件?
please,照照镜子。这么没见识没逻辑的条例也整得出来,真服了,ZF还真当自己是GOD。


这条法 律的出台。。我就觉得新加坡政 俯挺无知。
总能创造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法 律


回复 6# 谦纭

ZF要在自己公民面前装成GOD,呵呵。对没见过市面的公民而言,骗骗更健康。


这个看ZF怎么查。
即使不查也能够吓到一片,因为这边的法律不是闹着玩的。


不用每个都查,只要找一二个倒霉蛋,拉出示众就可以吓倒一大帮人了。


我就是那个不敢冒险,不敢隐瞒的.


管本地的容易,出了国界的就省省心吧。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近两百万PR,在自己的国家都像新加坡人一样乖?走走关系都比新加坡ZF的脸面大。
有本事慢慢查。。闲得蛋疼94描述这种事。。。


有可能让 你买HDB时, 去中国房产中心开, 未拥有房产证明,再去公证,才可以买HDB


嗯,同意。
什么地方都是吓S胆小的,撑S胆大的。


下一步会不会不让PR再买组屋了。。。


    新加坡有200万PR????


    如果PR真的不能买resale HDB,那么现在的HDB肯定会跌到没有,没有国外人士的购买力,就凭Citizen那些cash和CPF,房价恐怕要跌回八十年代。不需要自己买了HDB就那么希望后来的人吃亏嘛。


回复 12# 谦纭

    貌似也就几十万PR而已吧。。。算多的了。。


口误,应该是PR和新移民。
我记得十年前SC+PR总人口才300万左右,现在都冲近500万了。


中国人比较大胆而已……


不管是200万还是20万,这种条 规都是装模作样,针对整 治 的只可能是新加坡人。PR或新移民基本可无视之。
说到公 正 书……人家的假 文 凭都有,也得被举报了才知道。。
房 产证是极私人与他人无关的凭证,不可相提并论。在国内买第一套房都不需要房产局的证明和公证呢。


这个政策是针对830之后的hdb买家?还是所有hdb房屋拥有者?有了解的吗?:)tks


    你聪明。


    应该是将来的买者啦。买过了就算了。


下一步,如果是不让PR 买HDB,不现实, 没买房子的PR,就没有归属感,就不会加入公民。
最多是增加公民的福利。多建新的HDB。


21楼聪明不。。。


    话说回来, 造假和隐瞒是两种不同的性质。 而造假,的性质很严重。
国内能造假 高考680分,进国大吗。 国内也能造假普通WP,有多少人敢造假清华北大WP。如果为了个房产,还造假。 干脆直接造假低收入,什么都没有,3餐不保,直接去申请国内的低保。顺便申请经济适用房。驾宝马,住经济适用房,再拿低保,多爽。


就是因为造 假 文平这回事都要举报才被人知道,像房产证这么私密的东西,买了房子不说出去谁知道?
这项条规不是说PR要卖掉海外财产才能买HDB吗?难道我解读有误?
‘为了个房产还造假’你也说得太轻松了,普通家庭的房产都是最大投资,再说PR买HDB和海外置产根本是两种正常的需求,如果是你要买HDB又在国内买了房子,会为了HDB卖掉国内的吗?会老实坦白国内的房产还是隐瞒?转证可是得花钱的,但撒谎不用。


呵呵,现在政策变的太快了,国内也在打压房产(不过是抚摸的打压), 现在人口普查,查到在国外拿永久居民,公民的中国人,要被注销户口。这个公文已经出来了,我为了这个事情都看了好多相关ZF网站信息。 有人说了,谁知道你在国外拿了PR了,谁会注销户口,中国人那么多,小城市谁管你。 这就错啦, 现在随着网络发展,什么都变的可能了。这次回国还看到摄像头对比护照照片的相似度。以前可没有这样的。 现在的国内问题就是,户口被注销,你还是中国公民,有中国护照,可是身份证也要被一起注销,如果身份证注销了,有银行存款,房产的就麻烦了,你如何去证明那个人就是你,成了问题。 所以,现在中国,新加坡都一起再打压,在查,(如果移民厅给中国ZF,这边买了HDB的PR资料, 买了HDB的,还不都是PR), 中国ZF给新加坡这些人国内的房产资料, 中国即把这些人户口成功注销,新加坡ZF,又限制这些人拥有海外本地2处房产。  双赢了。


中国有很多小城市,管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再说PR只是居住证,可不是公民。
新加坡的PR可不是光中国来的,手要够长才好使啊。


不怕地,首先中国不会给。 中心还没好到那地步。
倒是新有可能迫于压力提供PR名单

我也仔细研究过了,出国定居5年的算华侨,还是中国公民,但是是否取消户口,就不确定了


我看到的东西,想到的,新加坡ZF早想到了。所以,大家别把这边的ZF想的太天真了,太傻了。 他们想法总能超过普通百姓,想别人没想到的,做别人没做到的。 ERP,红牌车,组屋制度,哪个不是首创。 貌似EPR,问题并不是解决堵车的根本,却可以帮ZF收到很多的财政。红牌车现在周六也能用了,多交钱。 组屋制度,越来越变的保护国民,顺便提高ZF收入。不影响利益。 组屋是给需要的人,不是拿来投机的, 这个一开始都开始说,后来的漏洞真的是一点点的补。以前我还想过,当时买HDB赚了那10万,如果以后申请公民,申请个新的HDB,才20多万的那时,这样一买一卖,加点点积蓄。我的HDB不用贷款了。可是现在想想当时的想法,不适用了。现在申请公民,3000多都算低薪水,很难申请, 为什么那些6000的人一直是他们喜欢的呢, 因为那些人即使拿了公民,加老婆薪水超过8000,变了公民,也没津贴了。 所以什么都被他们想好了的。 他们才是精英


回复 30# 谦纭

    这可不好说,政 策一直在变。以前出国是要注销户口,粮食关系,上交身份证的。当你回国定居,才把户口办回来。


你说的这些都仅限于国内管理,把手伸入国外,也得照照镜子。
再说ZF也有错的时候,要不是前两年发PR和SC像草纸一样,能有今天局面?


不会,只要不拿其他国家的护照。居民和公民是有差别的。
我的新身份证还刚拿不久捏~新新的。


不能低估新加坡ZF的实力,值得好好看。。。。


zf发神经啊


对新加坡的法律大家应该要很清楚,ZF并不需要花大力气去调查买家在本国有没有房产,只要让买家自己宣誓就够了。哪天万一倒霉走漏风声,那严厉的处罚在后面。而中国人很习惯各种变通,隐瞒,侥幸的心理,在中国是可行的,在新加坡可就要小心了!


ZF的意思是让有海外房产的pr和公民都不要买hdb了,直接买私宅


同意,一纸宣誓书就是一个紧箍咒,ZF就是唐僧,想什么时候给你念一下,你这个孙猴子就得束手就擒


感觉新加坡ZF有时候还就是能玩人民与股掌之间。
还是谨慎一点的好


shinejump分析得好,请多发表高见。大家别义气用事,多客观冷静地分析一下吧。个人觉得:一随着科技的发达,信息会越来越容易得到。二中国ZF对于商品房的掌控是怎样的?三新中两国的交流和合作应该会越来越密切吧。实在了解得不多。


中国的都回中国去,新加坡的都从中国回来,各就各位,zf也省事。


我觉得这个条例应该再完善一下,只针对SC才好,PR都是别国来的,谁在祖国没个窝啊。


同意楼上的。难不成在国外待了几年,连自己的祖国都回不去了。虽然我在伟大祖国没有任何产业。


    真要这样,虽然体谅了PR的难处,但土生土长的新加坡公民还不炸锅,ZF还要他们的选票


    没错,就是要他们心目中的有钱人不要跟他们的子民抢组屋了

虽然霸道,但是也是一个护短的办法,更何况这条也适用于公民,看起来就更冠冕堂皇了


就是因为国内今年才对拿PR的人控制, 他们做人口统计的时候,华侨不算成国内人口。而中国的身份证叫居民身份证,是给在境内的中国公民的。 新的身份证我几年前就拿了。 怕是怕查到PR后,注销户口。 而注销了户口,回去如果呆几个月,可以恢复,很麻烦。

新加坡ZF目的是要限制买组屋的需求,避免价格上涨太大,人们有意见。 而普通的新加坡人,如果连HDB都没有,很难有海外房产。ZF要照顾这些人。
政策好在,以前买了HDB,又有海外房产的,不受限制,可以继续拥有。 而限制的是以后买HDB的人。


除非以后不换HDB,不然都会影响到的。
总不可能叫中国PR白天在这工作晚上坐飞机回国睡觉吧?有家庭的PR租房,那这不租金又上去了。有本事PR就只发给马来西亚人,反正什么政策都对他们无害。要不干脆停止发PR,只有走的没有进的,让公民安心,皆大欢喜。
至于国内什么人口控制,总是雷声大雨点小,到了地区就是毛毛雨,逼太紧会让资金外逃。我经常回国,不受影响。


哦,原来ZF是从此只想收有钱的PR都买私宅去,把私宅炒得跟HK一样,公屋留给人民住。
如意算盘真响,要是变成公屋的多数本地人,私宅都外国人,会不会导致民众心理更酸呢


    私宅也不是都是外国人,还是很多本地人买得起私宅的。

酸就酸,谁酸谁自己拿钱出来买公寓去,应该就是这么想的,ZF只要可以赚钱就好。


很多人为自己能不能在国内和新加坡拥有几套房产而抱怨,却忽视了新加坡ZF实行组屋计划的本意。组屋本来就是解决人们最基本的住房需求的,不是用来炒作获利的。
830限制了新加坡人买了公寓后不能同时拥有组屋,自然也可以限制PR在国外有房产就不能在新加坡买组屋,只有这样对新加坡人和PR才是公平的。
有钱可以去炒作私产,为什么非要盯着组屋?新加坡ZF是少有的解决了大多数人居住问题的ZF,就凭这一点也支持他。这是一个能为大多数人考虑的ZF,一个不与民争利的ZF。


    很多人在国内有房的在新还是想买组屋而不是公寓,可能还是钱不够多,所以抱怨了。

但是没有人理解ZF更关心的不是这种已经名下有房的人, 他们更关心的是本地那些连第一套房都买不上的人,尤其这些人还很多是年轻夫妻,还得靠他们维持生育率。

还得静观其变,看看新政策会带来怎样的效果。


幸好国内的房子都是我mama的名字。。。。。不知道以后咋算。


    鼓鼓掌。。。深明大义


    虽然不知道你的星星是什么

不过好像你已经在这买房了吧?就别操心了,以后该怎么算以后才说,现在说早了也没有用,这政策朝令夕改的


星星是我MAMA啦,政策我才不操心呢,限制不到我的,爹妈过来也是买他们自己的公寓,我可不想用娘家钱贴自己小家,哈,


某些三四十岁的PR在国内有一套房产是很正常不过的事吧,有些人贷款买来给父母住也很正常,这跟炒房根本没关系,但ZF把这票人和炒房团共同查办了。
本地人卖掉国外的房产他们的根还在新加坡,新移民卖掉了可能回国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PR是很多国家来的,不单中国。


事不关己高高吊起,难怪不担心一个劲地鼓掌


是啊,就是看不惯某人盯着人家住房面积大小上来“笑话”熊猫妹妹不如自己的帖子,就上来掺和一下,看看到底啥样个有钱人物,也不过如此,还以为真能看到个富豪呢,吵架么我肯定是输啦,又是“屎”又是“泼妇”的用词我还真不会,学习了,呵呵,八过,我最讨厌两种人,第一种就是有俩钱不知天高地厚穷得色的,第二种就是斤斤计较个人利益得失用两种标准做人的人啊,


    不是没有解决方法的,可以不要卖房产,可以买公寓(如果资金够)

也可以把海外房产先转到别人的名字,在新加坡买了组屋5年后再转回来自己这边

我觉得受害了的人赶紧想办法解决比发怒好,较实用

实际上现在买组屋的门槛提的这么高了,贷款比例也变了,买一些价格不贵的公寓出的现金和组屋差不多。身边有些PR同事都是算来算去后来干崔直接买了公寓,不用坐组屋监,生活质量也相对好一点。


看你说这些话也不厚道,吵架是双方的事,一个巴掌打不响。丢脸是大家一起,不会落单的。而且,你看不过就过去骂,惹事在先,毕竟人家之前跟你毫无交集。
我看贴并没有觉得Mandy在装大款,现实中也是很爽快不扭捏的人,但是后来不知如何演变成两人互指对方扮大款。想我和LG家有n套房两座山,怎么也没轮上她们扮地主。。。。样小。。


严重同意


转来转去不用钱咩?
发怒不是解决方法,但是如果不表示合理的不满,人家就当你没意见。晕S,你连SG的这个文化都8懂?ZF不接受太激烈的方式,但会考虑合理的反对意见和方式。


    我只是说转名是一个方法,没有说它是一个不花钱的超级好方法。你可以不采纳,你也可以想别的更好的方法。

你爱complain的话,赶紧去加入那一天100多号打电话投诉的人群里面去,貌似听音乐都要听1,2小时。拿这点时间干什么不好。

ZF大力推出这政策之前,早就料到了会有大批人投诉了,都是些什么人,会大概投诉一些什么点肯定也都知道,应对策略肯定也早就想好了,我就不去瞎忙乎了,陪着政治家们在边缘玩游戏,一点意思也没有。

Complain这个工作应该交给那些擅长此道的auntie uncle们去冲锋,有头脑的人应该想实际的办法解决问题,还不明就里的就先静观其变。要是ZF为了安抚auntie uncle们的情绪而对政策作出了调整,就跟着获渔人之利。这是本人的想法,仅此而已。


言之有理~~这条规定估计无非就是想把PR购房资金都逼到SG吧,强逼人二选一,要SG房还是国内房,算得很精,可是太没人情味了


这 个 钱应 该 不 是 小 数 目,如 果 是 办 房 产 证 的话 大 概 是 房 价的3%,北 上 广随 便 一 套 房 子 都 几 百 万,如 果 转 和 办 证 一 样 那 得 花 多 少 冤 枉 钱 。
我 从 不 打 这 种 电 话 ,但是 网 上 言 论 自 由,不 是 有 报 纸 的 狗 仔 喜 欢 盯 这 边 吗 ?盯 了 写 去 呗 ,反 正 报 上 总 会 见 到 反 对 的 声 音 。不 是 我 懒 ,文 笔 不 好 当 不 了 鲁 小 姐 。
我 上 一 贴 发 言 没 什 么 不 妥, 别 一 直 屏 敝。。。要 不 人 家 还 以 为 我 说 了 ** 的 话。


其实在报纸上投书complain这个政策的多是马来西亚的永久居民和本地公民


    我说了这也许不是一个省钱的办法,你可以不采纳,你不用深究了。

另外,你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我想说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难不倒PR们的。。只会吓死一些胆小的。。
要真行得能,HDB的工作人员可以兼职FBI了。。
PR们遍布多个国家种族,以为都像SG一样在地图上鼻屎大咩。。。


3%还好吧,听我MA说北京遗产税更高呢。。。。怕怕中。。。


哈哈,想来也是,中国ZF机关也不会配合他们干这事吧,还有些改了名字的,查鬼


    北京有遗产税了?不是说国内现在还没有遗产税?

一个地方执行了的话,那别的省应该也就不远了。

这个真不是一件好事,祖上的产业还要分给ZF一些。


好办法。。。。。一语惊醒梦中人,大家改名去。。。


不清楚,对政策不了解,我结婚前我MA想转我名下几套,就说“。。现在不要,以后等我死了给国家交钱啊….” 后来还是没转。。。。我也是今天才知道转名要3%。。。。。


是 办 证 要 3%,不 知 道 转 名 和 重 新 办 证 有 什 么 差 别 。


    你小声点,一会儿有人说你炫富

你这话好像我也说过差不多的,被人抨击了。以后我说话都要小心点


对哦。。。差点忘了,本来就是想看“富豪”的,结果没看到,别被人再夸我悬浮了,o 改改。。。。哦本来就是穷人,哈


新加坡人在论坛上说, 如果HDB这么牛,那他们真成了FBI了–Foreign Buyer Investigation


呵呵,这里一向都有卧底的了


很容易的, 给上海房管付2000元,就可查到某人有无房产。


    这个2000块,是一个人都收费。 新加坡ZF,要查100个呢,打个折吧。 要是查1000个呢,10万个呢。 干脆中国房管,说,一口价200万,要多少都帮你查。 如果中国人口统计想查户口,新加坡ZF,就提供名单, 也是一口价400万。 。。。  看来新加坡ZF赚翻了。。。  这一直是他们的做法


我觉得至少目前不要去撞**口….

市面上普遍不看好这项政策的执行能力… 不排除ZF为了证明此不是白象政策,而在初期就严格执行….


    我也想过你这个主意,不过不可能一口价啦,这可是一项做不完的工作,几百万也太少了,尤其是万一以后通膨了,几百万能买点啥小玩意还不知道呢


本人估计新加坡绝对不会查。但是会让大家相互举报。

对于举报别人者有奖,这样不就可以了。

未来如果查到隐瞒国内房产,大部分是被同胞举报了。

所以以后中国有房大家会守口如瓶而不是炫耀了。


回复 87# shichengati
你的认识是正确的。
凡事要低调,低调,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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