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求指点:09年2月通过投资移民先生太太二人及今年3岁女儿拿到PR,先生是当时的主申请人,至今未长时间居住新加坡(期间到过新加坡7、8次,每次一两周),先生学历为新国大硕士EMBA,2010年7月毕业拿到学位;09年8月注册成立太太任法人的新加坡公司,先生和太太都在该公司缴纳CPF,2010年2月在武吉知马购1400尺私人公寓,先生欲自现在起居住新家坡(太太因国内工作还得和孩子住在中国),请教若先生只住满1年,明年这个时候申请公民能获批吗?
楼主这种情况,老婆孩子,都不在这里,连PR延期都难,还想申请公民?
投资移民拿的 PR 没有居住和工作要求,肯定可以续 REP。
感谢您的回复,如果方便,恳求进一步回答我关于“公民”的问题。谢谢。
貌似要直接去 ICA 试试吧
打电话问EDB 的话, 都会说具体refer 到 ICA 的决定
必须常驻2年以上。。当时先生去面试,EDB以及CONTACT SG的2位面试官应该告诉你先生的。。。
同时说下,3楼是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