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的最前面有提醒说
“Please submit the visa application 30 days prior to arrival in Singapore.”
然后提交申请后出错,红字显示为
“The date of intended arrival submitted is more than 30 days. Please submit the visa application on 14/03/2013 or at a later date.”
这个不是自相矛盾嘛?一方面让你至少提前一个月申请,一方面又告诉你一个月以内才能申请。是不是ica的政策最近变了,还是小弟哪里填的不对啊?我爸妈4月13号入境,他告诉我3月14号之后才能申请。。。哈哈,难道这个的含义是30天内才可以申请?我刚刚还担心申请无效呢,我父母还有21天过来,刚刚填了表格没有问题。请问还需要提供对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资料吗?我填完表格以后是不是还需要拿着介绍信,对方护照的复印件还有保证金去移民局啊?我看移民局官网上是这么写的,但是论坛的朋友们好像没提到这个。到底需不需要呢?急需帮助!您好!我最近在弄签证的事情,还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
请问还需要提供对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资料吗?我填完表格以后是不是还需要拿着介绍信,对方护照的复印件还有保证金去移民局啊?我看移民局官网上是这么写的,但是论坛的朋友们好像没提到这个。到底需不需要呢?希望大侠帮助!!显然是你理解错了,ICA的意思是最早可以提前一个月申请,早了不行。那是以前,政策就是最近才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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