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投资理财

关于卖方出律师信提出延期COMPLETION DATE的问题请教大家

我们在房产政策出来后还是买了套CONDO,OTP是10月初签的,当时OTP写的整个手续周期是8-10周,然后我们提出是不是可以提前完成交易,卖方口头同意是7周完成,律师口头通知11.26号拿钥匙。今天律师通知,卖方正式以律师信提出把COMPLETION DATE 延后,说是由于他们卖方终止银行贷款会有的大量罚金的问题,所以提出让我们11.19拿钥匙搬进去,但是1月份某天是交易完成日期。

目前我们的CASE是进行到付清5% 和税,还有25%是等COMPLETION DATE前付清。

因为不了解这样做会不会有什么后果,不想“捡小便宜吃大亏”。所以请教下大家知不知道这样的CASE会有什么样的 意外情况发生。

对我们有利的可能就是提前搬入,然后这期间在1月之前免费无房租入住,银行贷款支付也顺延。但是请有经验或者懂的朋友帮我们看看是不是可以接受这样的条件,会不会在这期间有什么意外情况发生,怎么保证我们的权益或者1月份正常完成手续?

如果有不稳定因素,那我们情愿就10周完成手续,等12月10号左右拿钥匙了,谢谢大家


注意一切的协议都要有白纸黑字,双方签字;千万别相信任何口头协议。

我就是中了Vince Poh中介的道。


谢谢yishun2009。

继续想问一下论坛里有人遇到过这种CASE吗?


我遇到过, 但是他们的理由我认为不合理, 说孩子考试, 而且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我来承担, 所以我不干,也出了律师信给他们. 最后如期完成手续.


卖方有权利提出延期,买方有权利拒绝。


回复 5# 一家四口

这个他们应该要支付你一定的费用,才可以商量。
而我的case是看起来双方都有受益,只是事情变得稍微复杂。


回复 6# 老鼠爱小米

   懂,只是在琢磨如果答应这个要求其中要承受的风险和如何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


一般上,当还有贷款的房子,卖方仲介都要很注意贷款的lock-in period
因为屋主提早还款,需要给两,三个月的通知,要不,将会有罚款,(early redemption penalty)
介于 1-2% of the un-paid housing loan.
1, 律师的提议,可帮屋主省下罚款,
2, 对买主,可省下房租,
双赢,何乐而不为。
白纸黑字,写清楚,就ok
个人愚见,
后果自负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