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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DPR变成公民后申请LTSVP会不会容易?

看到论坛上DPR为父母申请LTSVP好像很困难,计划明年或者后年要小孩,如果在这之前入了公民会不会比较容易为父母申请LTSVP? DPR本身有工作,可是薪水不高,听说ICA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是DPR就reject.所以才想到这个方法,大家看可行不?要申请的话就全家申请了,老公条件还可以 。


不一定!看看昨天的早报读者来信!

新公民希望得到移民关卡局的帮助(2010-11-10)
陈英赫
  我在2007年成为新加坡公民,因为我被美丽岛国的生活质量和高效的行政效率所吸引,我至今没有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
  今年我的女儿出世了,我很高兴我的岳父岳母同意帮我们来照顾孩子,这真的帮了我们很大的忙。
  很不幸的是,当我太太满怀希望替她父母申请长期社交准证的时候,却被移民关卡局拒绝了,这是第二次拒签。我实在是不理解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第一次拒签就发生在我的孩子出世前几个月,这一次又被拒签了,可是孩子已经出世了,我太太是全职学生,而我出于工作需要经常要出国公干,可是移民局罔顾这些困境,简单的答复就是拒签。
  我在想为什么一方面鼓励公民亲家庭政策,让公民多生育以弥补人口不足,而另一方面并没有相应的支持措施呢?我的女儿是新加坡公民,难道她不应该得到应有的照顾么?我住的区域所有的托儿所都满了,打去每一间得到的礼貌答复都是:“现在都满了,什么时候有空位还不知道。”而且我也不认为女佣会像我的岳父岳母这样尽心尽力的照顾我们的孩子。我的岳父岳母甘愿牺牲他们晚年安逸的退休生活,甘愿全职照顾孙女的好意,是不是应该得到尊重和鼓励呢?
  如果他们被迫回去,根据目前移民局的规定,最少要间隔一个月以上才可以再次造访新加坡,可是这段时间谁来照顾孩子呢?而且长途奔波,对于两位老人来说是非常辛苦和艰难的事情。上次拒签他们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把身体调养过来。
  我相信移民局是为新加坡公民服务的,而且针对不同的情况会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我恳请移民局可以重新考虑我的情况。如果批准了,不论对于我个人,我女儿,我的家庭都是莫大的帮助,而且我也可以更加专心的工作,为新加坡做更多的贡献。


一个工资不高的DPR申请公民应该比申请LTSVP还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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