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向大家请教一个关于定金(option fee)的问题:
最近我看了一件房子,感觉蛮喜欢的,和中介谈了价钱,但是屋主要求交易后多住2个月或者3个月。我的中介跟我说这种情况虽然不被hdb容许,但是很常见,劝说我同意并给了一张1千块的支票。我有签一张纸,里面说容许屋主在交易后继续住2个月,如果第三个月要住的话,须付1千块。整个过程屋主都不在,没有签他的部分,说是要星期一才会签。
但是现在我觉得让屋主延期呆很不合算,而且有风险,打算让我的中介重新谈不要接受延期。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先取消支票兑现吗?会不会有什么法律的问题?因为中介说不可以取消支票。
你签了OTP了吗?没有签可以直接取消支票。
如果签了OTP,虽然按道理说你必须履行合约而不可以取消支票了,但是,屋主要求延期住这种要求是不合法的,你们签的纸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还是可以取消支票。
你就说本来你不知道这规矩,但是你打电话去HDB问了,知道违法,所以不同意了,相信你的中介也不能拿你怎么样,他知法犯法在先本来就不对,他要是执意,除非饭碗都不想要了。
楼上说得对.
我就是签了OTP后,也签了同意原屋主继续居住的协议后才弄清楚这种做法到底是否合法.
如果你们(和中介)签了那个原屋主继续居住的”非法合约”,完全可以向中介讨回定金.因为他是知法犯法。现在,你还不是新屋主,所以你无罪。一旦你成为新屋主,那个居住合约,就是违法的证据。
但是,现在那个非法合约在楼主手里吗?如果中介还没有给你,(不可能这么快给你)。你要想办法,不动声色,千万不要打草惊蛇,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先向中介要回到你自己的手里。否则,定金很难要回来。
更新下,私底下的合约说了今天过了支票必须退回,如果没有达成协议的话。卖家中介还没说服屋主同意,看来过了12点我可以取消支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