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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旅遊簽證問題..!!!!

2年多次往返簽證, 12月12號到期..
8.9號去了印尼.. 回來新加坡的時候要求看回國的機票..
回國的機票是12.12的.. 然後他就告訴我12號一定要離開.
可護照跟白卡都寫的是30天..
現在還想留多30天.. 可以嗎? 還是12號一定要離開呢?


可是他在我白卡收回的部分抄了我的航班,而且在填天数那边写了个3。那怎样啊?白卡跟护照都是30天。


1.12月12号是你入境签证(2年多次往返签证)到期时间,还是当初来新加坡时入境时白卡上的到期时间?
2.当初是几号来新加坡的。来的时候,没有看你机票吗?没有问你呆几天吗?
3.一般情况,如果12月12号真是你入境签证到期时间,那你肯定是在12月12号之前入境的。例如你是11月12号入境,那一般会给你一个月到12月12号,这个日期会写在白卡上。
如果想延期,只要去ICA延期即可,无需出国。所以有点不明白你说的,还有什么是“可護照跟白卡都寫的是30天”?
4.象你这样的情况,ZF都已经要求你12月12日必须离开了。你可以去ICA问问。


同上
没看懂LZ写了些什么
如果已经给30天了 海关怎么可能在给30天的同时又说道12号呢
除非是从11月12号给到12月12号
你买回程机票为什么要买在2年VISA过期的那天?


你知道为什么,他们让你必须走人吗?  因为你只出境了2天。  在VISIT PASS里面有规定,离境必须5天,不包括出境那天。 离境5天后,回来才会给30天。 而出境很快回来的,不算真正离境。以前就有个漏洞。签证到期,去马来西亚走一圈,回来,又给30天,这样,还没玩没了的可以呆下去了。 所以后来政策,就是必须离境5天,才可能回来继续拿VISIT PASS,很有可能拿到2个礼拜,也可以是1个月的


簡單來講就是. 我9號從印尼入境. 入境的時候他要求看我回國的機票.
那個機票是12.12的.. 看完之後他就給我講12.12要離開.
可是他白卡跟護照給我蓋的章是30天的有效期..


理论上讲你当然要离开了,不然你的机票不是作废了。

最好去ICA问,不过,最好有新的返程机票,不然很难说服。

如果硬要留,估计问题也不大。最多你说不懂当时说的是什么,你一白卡为准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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