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屋局对非公民租住组屋的年限设立更严格限制。从即日起(斑竹注:这个应该不准确),组屋屋主如果要出租整间组屋或个别房间给非公民,或更新租约,都必须向建屋局提出申请,每次获批的最长年限从之前的三年减短至一年半。非公民包括持各种准证的外籍人士及永久居民,马来西亚籍租户不受影响。此前新加坡屋主在出租整间组屋时必须向建屋局提出申请,如果出租个别房间则只须申报,无论租户的国籍,每次申请最多可获批出租三年。啊,才报道的吗?我没看新闻恩 今早 刚看到的住个组屋,一会这样折腾,一会那样折腾,无语了。公寓走起或许某天规定PR买的hdb,不允许在resale市场转售,要卖只能卖给hdb,价格是原价plus通货膨胀。hdb收回来之后可以作为balance flats再卖,按市场价减去政府补贴花样多多LZ给个链接?没找到这条消息的来源请购买今日报纸可以去hdb网站看,点budget 2013,昨天再国会,hdb Koh 讲了蛮多,什么单身买bto啦,PPS增强版啊,bto second timer lah, 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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