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问一下,朋友的妈妈持2个月有效、多次往返的短期签证前来新加坡,想尽可能多住段时间。目前在新加坡可以做的就是在一个月逗留时间到期前去申请延长一个月(朋友非公民和永久居民)。
这里想问的是,如果在未延期之前,去马来西亚一趟,再回来,是否可以重新得到一个月?如果在这一个月要到期前再去申请申请延长一个月,是否能得到批准?如果这条路行得通,那总共在新加坡的时间就是大约3个月。
请各位见多识广的朋友给些建议或提示。谢谢
大家有了解情况的麻烦给解释下,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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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延期。批的话,到期出境超过5天可以再进来。不批的话,到期出境5天,还是可以再进来。但是算一下按照第一个方案,时间上来不及的。
一般多次往返是9个星期。也就是说,批下来后的9个星期里面。
具体说下什么时候批的,什么时候进来新加坡,或许可以帮你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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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了,我看直接劝我朋友放弃了,让她妈妈待2个月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