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报税了。
给父母2013年2月申请到的LTVP.
现在报税的时候可以扣父母的relief吗?谢谢好像是父母要那一年里居住新加坡半年以上。。。不能扣税给父母的钱,因为没人能证明你给父母多少钱,只能有一个relief…我觉得我的贴误导了。
我就是说那个relief。
修改一下。IRAS网站上的:
To claim Parent / Handicapped Parent Relief on the above dependents in the Year of Assessment 2013, you must satisfy all the conditions below:
1.The dependant must be living in Singapore in the year 2012.
Living in singapore in year 2012 怎么算?2-3个月算吗?三个月吧????2012年,累计居住超过180天才可以扣
今年报的是去年的税,怎么那么多人问2013年怎么怎么样可以扣吗??报税的说的全是去年的事情
明年报顶楼上, 服了,怎么问这种常识问题,,,今年报的是去年的税谢谢楼上的各位,现在确定了不能报,所以明年再报。不过也要看居住时间。这个relief好像还有年龄及收入限制的,需要看一下细则我之前就把妈妈的写上去了,上面就直接显示扣7000,没有年限要求呀,怎么看这里,说的这么复杂呢哪里有写183天的居住要求,我查了好久也没有查到阿,能给个链接吗今天白天好像看到了一下,现在又找不到了。
IRAS上只找到
1. parents living in singapore in year 2012.
看看其他人谁找的到link吧。正准备claim relief, 要是183天那就没戏了,父母 去年7,8月份才来的。 不管怎么样,报上去再说,不给就不给了。 不报是肯定没有的。:D不对哦, 报上去就一定会给的, 一般没人查.
但是我担心万一秋后有人算帐, 抽查一下. 会不会说你谎报而让你承担责任哦.这个我稍微知道。
以前是明确规定183天才算living in singapore
今年只写living in singapore, 我也查了很久查不到183 天这句话。。
莫非今年该了? 既然iras不说清楚,我们也就靠自己理解咯我记得几年前我就对这个父母居住在新加坡的定义表示疑惑,不知道住多少天才算。不知道有谁有现身说法。最好问一下IRAS我以前2010年email问过了,看这个意思,要求一整年都住在新加坡,住九个月以上还有可能混过关,住2 3个月的肯定不行。
另外除了住的时间长短,父母还不可以有超过一定数量的收入,顶限好象是几千块。
iras会不会查是另外一回事。
2010年iras 给我的回答:
As you are aware, one of the conditions for claiming parent relief states that the dependant must be living in Singapore in the previous year. For income tax purposes, living in Singapore would mean staying in Singapore for a substantial period of time i.e. for the whole year.
A one month stay in Singapore cannot be considerd living in Singapore.
If you need any assistance, please do contact us at 1800 356 8300.We shall be glad to assist you.
Regards,
Chow Alicia
Individual Income Tax Division看这个意思他们也没有明确规定,也就不会去查。估计有长期准证的,3个月以上的就保险了。毕竟1个月的是旅游准证,时间太短了。都已经说了 住在新加坡是申请条件之一,iras才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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