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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财

看来违反MOP是最大的罪(39违例出租组屋被强制收回)

39违例出租组屋单位被强制收回
包括一个达士岭四房式单位(2011-04-13)
达士岭组屋一名男屋主,去年一月和妹妹联名购买一个四房式单位后,就通报建屋发展局要出租其中的两个房间。当局去年中两次突击检查这个单位,发现屋主只是把其中一间房锁起来,屋内都是租客的衣物,于是采取行动,强制性收回这间组屋。
检查全岛7000个单位   
建屋发展局去年加强对违例出租组屋的稽查,总共检查了全岛7000个组屋单位,比前年的3000个单位多了一倍以上。去年共查出95名屋主违例出租,其中有39间组屋遭强制性收回,达士岭男屋主是其中一人。   
该局向这95名屋主采取行动,包括罚款和强制性收回组屋。

据本报向建屋局了解,罚款数额介于2500元至2万2000元。
至于严重违例,组屋遭强制性收回的屋主,除了只能获得组屋90%的市价赔偿外(看上去不算太糟糕,不过不知道政府怎么算市价呢?valuation?感觉这个“市价”很有猫腻啊),另外还必须缴付一笔罚款。   

建屋局发言人受询时指出,那些被强制性收回的组屋,会在今后的组屋销售活动中卖出。    
当局昨早发表文告说,建屋局严肃看待违例出租组屋的事件,尤其是屋主购屋的目的不在于自住而是为了牟利的话,即使是初犯,建屋局也可能会强制性收回他们的组屋 (这个就有点猛了)。   

检查过程中,建屋局还发现一些屋主“走钢索”,本身并不住在组屋里,只把其中一个房间锁起来,出租其余房间,达士岭男屋主就是其中一个例子。该局发言人指出,当局会把这类情况同样归为“违例出租整套组屋”来处理。    
建屋局提醒所有组屋屋主,组屋是自住用的。如果屋主本身住在组屋单位内,但有意出租其中一两个房间,可事先通知建屋局。若要整个单位出租,屋主则必须符合五年的最低居住年限(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简称MOP),并在申请及获得建屋局的批准后,方可把整间组屋租出去。出租时,还要严格遵守租屋条例,住客人数不得超过各类型组屋所限定的人数顶限。   

另一方面,建屋局也发现公众监督意识逐年增强,去年当局就根据公众举报,对1800个组屋单位进行相关检查,这几乎比前年翻了一倍(举报的比例大大提高)。

算是科普一下吧
可怜的达士岭的TX, 房子被贱卖,估计还上了HDB的终身黑名单


我发觉HDB可能是根据登记出租房间的来抽查的


回复 North-West 的帖子

“除了只能获得组屋90%的市价赔偿外” 应该是估价: valuation, 估价还打折九折,得不偿失啊!:'(


之前有个TX说家里有人去查
也不知道后续怎么样了


可能是被人举报的,新加坡锁一房出租整套组屋的大有人在,HDB哪里查得过来。


HDB说的市价,当然是估价,难道HDB收回屋子,还会给你COV?;P


我的意思是这个估价是有水分的

因为Duxton还没有2手交易数据,所以可能会根据周边转售租屋来做个估价参考,这样的话,就没有考虑到房龄,还有DBSS这些独特优势。所以这个“市场价”应该是远小于真实市价

:L


我觉得也是
他们哪有时间一间一间的研究呢


从登记租客资料就可以抽查,不需要只靠举报

根据数据,7000个单位被查,其中1800多个被举报
应该说,因为举报被查的约为26%,四分之一左右

其中违法的有95个,那么违法的约是1.6%左右,看来坡人还是很守法的嘛


Duxton不是DBSS,有水分也没有办法!政府最大!哈哈!


回复 vivocity2010 的帖子

不值得可怜。
他们那样做其实是对其他人是不公平的。
很多善良的人,比如楼主,往往愿意同情某些触犯法律的人,特别是犯的法没有直接影响自己的情况下。其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纪的人如果没有收到处罚,对遵守法纪的人是不公平的。比如这个例子,假如政府没抓到,吃亏的只是政府吗?不是,真正吃亏的是需要组屋的人。所以政府把房子收回重新流入市场对需要祖屋的人是最公平的。

我觉得他们活该。


买我房子的前屋主很苛刻,因为先卖后买时间差和经济周转问题,新屋主本同意让我们多住一两个月,后来临时变卦,说要急的搬进去,害得我们在买新屋前拖家带口租房子,气人的是新屋主拿到钥 匙,把屋孑粉刷了一下就租出去,压根就没住进过。哎,想想生气啊,也犹豫着举报呢,后来听说有人举报了(HDB去查了)。好了,我就免做坏人了。


写错了,指买我房子的新屋主。


应该是举报吧,民不举,官不究吗。


新加坡违法的代价太大了,不是玩的。

而且事件上升的违法的程度,就是说明问题很严重的了。


所以我说,事情到了违法被追究的程度就很严重了,


还用举报吗, 呵呵,  你知道HDB的人,没事干,从走廊一走,就能发现目标, 比如,外面的鞋子特别多,从楼下往上看下周围凉的衣服,谁都知道3口之家或者1对夫妇不会一次洗那么多衣服,或者把鞋子放那么多在外面,而在HDB系统里面,没有申报出租。 这种情况,就麻烦了,被查屋子就被充公了。  而有些申报租2间屋子的,自己没有在里面住的屋主,如果他们其他信件都放在父母家或者亲戚家的地址(很少有屋主,把房子整个出租,还用原地址收信),也可以查到。 还有很多种方法,都能查到, 但是最重要的是别得罪邻居, 如果租太多人,或者吵到楼下,或者旁边的邻居,HDB早晚会来查。   呵呵,本人的房子没出租,可是只是把衣架房子靠楼梯的地方,就引来了HDB的人检查,他们看看我家摆设,就知道我没出租房子了。


回复 fionazhang123 的帖子

哎,我买卖屋子交接时间的失败是因为找了所谓的朋友做中介的,又没啥经验的,自己又碍于人情的。最后的代价是低潮时卖了房子(09年中),高峰时买了房子(2010年8月),租了一年房子,由于这家庭予盾多多。好在最后咱研究理财网铜牌和大侠们的贴,自己DIY找卖家中介买了靠近市中心,cov一万的房房子。虽然损失不小,有家住就行了。咱卖房买房过程很痛苦啊。


回复 fionazhang123 的帖子

很同情你。我也是买卖同时,但我是先看好要买的房子,和卖方口头协定:迟交易+提前交房,然后再卖自己房子,和买方说好:尽快交易+拖延交房,还好就是两边都耐心等我了。我的中介挺积极,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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