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件事情需要各位兄弟姐妹帮帮忙。
第一件: 我现在已经是续签过一次PR了,是在去年6月份续签的。我的条件是现在在一家MNC的美国公司工作,每个月差不多3千块左右。其实我之前在国内一直工作,是去年4月底回来的新加坡。以我这个条件可否申请到国籍呢?
第二件: 我将在下个月结婚,我老婆从国内过来这边,我想问一下如果给她申请PR好不好申请?还是说等我申请完国籍再给她申请PR会相对容易一些呢?
请各位兄弟姐妹帮帮忙,看看有没有人知道关于这方面的内容。
非常感谢
你续签pr之前在新加坡一共待了多长时间?
可以去柜台申请公民试试,同时给你老婆申请STVP过来新加坡先,然后换LTVP,然后不管公民能不能下来,到时候再申请DPR都比较容易,从国内直接申请DPR现在没前几年那么容易了,而且你本身薪水和在新时间都没有优势,一步步来比较稳妥。
觉得都可能,公民有明确居住时间要求
申请PR吧,公民也可以试
待了一年多而已
我是打算先给她申请普通的social visit pass过来,然后再给她申请long term social visit pass,申请完这个LTVP我就想直接去给她申请PR,不知道可不可以呀?
可以,你申请公民希望不大
PR时间不短,但在新时间不长,薪水不是特别有优势的话,申请公民的希望不大。。。
可以,一步步来,good luck
所以就是看大家的这些意见就是先不要申请国籍。能不能麻烦问一下各位现在申请国籍gross salary还有每个月的公司大概在多少钱才把握性大一些呢?还有就是如果我老婆过来如果拿LTSP的话可以工作嘛?还有就是要怎么样我才能帮她申请DPR呢?那如果她是DPR的话,我们可以在这边买房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