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casher order收款人写律师行,合理吗?
我是银行贷款,律师行要我把casher order 收款人写律师行,觉得怪怪的。请问大家,都是这样的吗?
我的也是银行贷款,但写的是“HDB”
按律师说的作,一般没问题
我有朋友也是写HDB, 不知道你是哪家律师行? 我是PKWA, 在HDB楼上,不知道安全不
我和你同一家律师。我也是给律师楼。
我当时请教了铜牌。
现在一切顺利,没有问题。
不会的。律师有跑路的,但那时上千万的时候。你这些一般不会的。而且现在法律规定了特别的户头,律师要偷用的机会小多了。
另外,我觉得,因为卖方有贷款没有还清的,一般剩余款项给律师。律师要去先还银行,等等。
啊,那你也是提前两个星期给casher order吗?
pkwa要我提前两个星期给,然后casher order写他们的mingz
哦,原来如此,有道理。
而且有些casher order是completion date当天给都可以,那种应该是前屋主已经还清贷款了吧,我是要求提前两个星期给
我给的时间还早.当时有事情去市里,所以就给了.
请教过铜牌大人.没事情.
两个星期有点太早了,不过,不用拘泥这点小事
恭喜
朋友,请问你用的PKWA感觉怎么样?最后有没有在原来的价格上要求加钱什么的?对比来对比去离得近的就那家便宜了,谢谢!
朋友,银行也给我推荐了PKWA这家律师行,请问一切顺利吗?
我们还是顺利的,好像有个什么费用不算在律师费里面的,也不多,后来银行的人给我们解释了
正常的,只是后面有额外的3个字母,而不仅仅是llp 的账户
“好像有个什么费用不算在律师费里面的” — property tax of the coming year?
支票的话,后面一般再加个cvy,比如xxx(律师楼的名字) – cvy。我觉得cashier order也一样的。。你可以问律师~
cvy是conveyancing的意思,这钱就会在Singapore Law of Society管辖下,律师楼不能随意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