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帖。发烧,住了几天私人医院,公司有aviva,自己有GE的P plus。应该怎么claim? 先claim公司的吗? 医院出账单需要有什么要求吗?还有,GE现在是e-filing,如果claim GE的需要医院做什么?
谢谢
等大东方回复吧,他们会通过e-filing处理。
他们之後会向您的公司保险索赔,因为CPF保单有Last Payor地位。
直接在医院做e- filing给GE,然后告诉你的经纪你的公司保单是哪家的。
那请问童部长, 因为匆忙,没有从GP那里refer,直接去了私立医院要求住院了,也没有和aviva或是GE拿letter,先垫了钱的。我最终可以cover到100%吗?
我买的GE P plus 有加rider。还有,E-FILING是不是结账的时候要求医院做?
还有,请医院做e-filing的时候需要我提供GE的保单吗?还是只要IC号码就行了?私人医院能像政府医院一样自动detect到CPF保单吗?
因为你有加rider, 不管有没有GP的refer letter都是是可以从shield plan拿到100%的索赔。
保险行业默认索赔顺序是先集体保险索赔再从个人保单索赔, 但对于购买了100%住院保障的客户比较方便的做法是直接从shield plan索赔, 告诉GE你有aviva的集体保单就好。
在这里提醒大家去医院不管私立, 公立, 首先问有没有LOG, 这样不用自己垫付, 处理起来也方便很多。如果没有LOG, 私立医院大多是要放现金或 信用卡 作为押金的。
根据您的情况作以下答复:
若办理入院时有通知医院作账单E-Filing并且经过医院确认(只需出示IC就好,医院根据IC可通过网络知道您可否享受LOG和作E-Filing),那么GE会跟医院接触赔付您的账单。因为您的计划附加了现金Rider,所以账单理应全额赔付。
若您之前有授权医院动用您的CPF MediSave支付部分账单,那么相应的数额也会在理赔时返还去您的CPF.
但若没有做E-Filing, 那么就需要自己先垫付,之后重新要求医院作E-Filing之后GE才会赔付,或者不做E-Filing直接拿去您公司的保险索赔。按索赔优先顺序应当先找公司险索赔,其次才是个人医疗险。
有没有refer by GP只是医院收取您的费用不一样,跟您的账单索赔没有任何关联。
希望能回答您的疑问,有其他问题也可随时联系,谢谢。
感谢大家的帮助。GE的claim已经approved,然后寄来一份信,列出了breakdown,没有给支票。写了
“breakdown of claims settlement:
Directly payment to XXX医院
we have effected payment directly to the medical institution. please liaise with the medical institution directly with regards to the refund(if any). ”
这是个啥节奏啊?为啥GE又把钱给了医院,我出院的时候已经全额付款了?太扯淡了吧,我现在又要和医院去要求退款吗?我去找医院的哪个部门啊,为啥这个理赔程序设计的这么混乱呢?
这是标准的流程之一, 保险公司的支票一般写给医院, 你在和医院要就好。
沒錯,直接去和医院要就行了。
其实本来有LOG是不必先垫钱的,医院的程序不大好罢了。
应该是去医院的财政部,就是收账的部门去要求退款。
怎么有两份保单却只能索赔一次呢? 之前我听说过如果我已买了100%的医疗险,在出国时又买了travel insurance, 假设在外国出了意外我可以同时claim 两份拿两次索赔,难道不是吗?想听解答,谢谢!
医疗的赔付一般是按照实际医疗账单的花费赔付, 原则上最多只能索赔100%, 这也是reimbursement类保单和cash pay out类保单的区别。
但
话又不能说死, 具体看保险公司索赔部门的, 有时候也可能超过100%实际花费的赔付,
像我说的医疗保单也可能有cash pay out的部分(比如daily hospitalisation income), 在你某一份保单已经全包了实际产生的费用的时候, 所有保单的cash pay out部分相当于都是额外拿的。
那我觉得保险公司设计的程序就太不合理了。如果我拿了LOG出院根本没有付款,那保险公司付给医院是合理的。但是我明明已经付款了才出院的,那保险公司为什么不是直接支付给我?让我跑去和医院要refund?我是保险公司的客户,保险公司却把我一脚踢给医院,让我自己踏上漫漫讨薪路?保险公司我还算理论上有专门服务的agent,可agent除了有兴趣向你进一步推销其他保险外,其他还有什么是热心的?这下好了,直接把球踢给医院了。医院需要什么样的文件,找哪个部门保险公司信上只字不提,让你一头雾水,自己去DIY,自己去盲人摸象吧。
每个agent在卖保险的时候都把自己的产品说得天上有地上无的,买了之后,就瞬间被打回人间。
在下还没听说要和医院讨钱的,应该是医院核实后寄支票给你,你不需要做任何事情。
注意的是,e-filing的是SHP部分,也就是不是100%,这点你可以对照GE给你的信。当你收到医院的discharge summary 以后,确定没有后续的治疗费用时,把 discharge summary 的原件以及住院前后的其他医疗费用账单交给你的经纪去claim under rider(Total shield).( 也可以自己下去办理)。或把这部分账单交给公司claim 公司的集体保险。
如果你是PR或者公民有CPF的。那么住院有保险的话,根本不用付钱。出院也不用。都是医院和保险公司处理。前提是保险公司给出LOG。如果没有LOG的话,医院会让交押金。如果保险公司赔偿了。会给医院先,然后医院再REFUND给你。如果是外国人的话,就需要自己付账单,然后去保险公司CLIAM。跟医院就没关系了。所以最好是和你的经纪联系,让他帮你处理这些事情。
何出此言啊?GE的信上同时breakdown 了 supremehealth p plus & totalshield plt 全部金额都已经claim给医院了呀。不存在e-filing只包含SHP的事情啊。discharge summary和复诊的receipt我也给了agent,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claim回来。
现在重点是,GE的信上写清楚了 “ we have effected payment directly to the medical institution. Please liaise with the medical institution directly with regards to the refund(if any).” 那就是GE不会给我支票了,我得去医院要了是吧?
不是押金的问题,是全款都付了。CPF才能动用用几个钱啊?主力还是现金啊,说了有保险,但是医院说先付款再claim,不付不让出院啊。没有LOG,三更半夜去医院,哪里有LOG?
我听说有的保险公司可以出一个给某个医院一种长期的LOG,比如一年。可以选几个最常用的医院,万一临时需要住院就可以直接去。问了我的agent,人家说GE没有这好事。
LOG是会自动在医院电子系统生成的,只要保单生效一年以上(公民,PR),不需要申请的。
参考下列医院名单。
我查了我经受的CASE,目前没有此类情况发生。
在公司给你的CLAIM信中应该有经办人的名字和电邮。
直接向公司询问更清楚
不知搂主去的哪家医院,经我手处理过的有TTSH, THOMASON MEDICAL, NUH, KTPH, 目前都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LOG 可以在工作日申请,打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可以传真给医院。
住院前交的都是押金,有些医院不接受LOG。 出院的时候,只要说我有医疗保险就可以了。(除非是外国人,医院才会要求付完所有帐单才能离开医院)。 PR 和 公民 不用还得。医院会直接找保险公司要的。
而且如果PR 或者公民付了医疗费用,然后拿着帐单去保险公司去CLAIM。 保险公司是不受理的。这个一定要走E-FILLING 才可以。
弱弱地问一句,LOG 是啥东西啊?
我曾经也住过一次院,是私人医院,好像只是让医生填了个report,然后也是自己先垫付全款,然后拿着全部recipt交给我公司的经济人,大约1,2个月后就有支票寄给我,medisave支付的部分也返还给了CPF账户. 整个流程还是挺简单的,也没有LOG和e-filing,怎么感觉楼上各公司都说得好像很复杂呢?
担保信,不用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用
谢谢,怪不得没听说过,可能因为上次是我们自己先垫付的
其实在办理入院时若告诉医院自己有保险公司的医疗保单,医院都会看能否产生LOG(LETTER OF GUARANTEE), E-FILING也是根据病人的PR OR CITIZEN状态自动申报的。这是系统流程。
你用的公司的集体保险而不是个人的shield plan的话,
可能和我们这里讨论的步骤不大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