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ltvp换sp,ltvp被mom收走,但是mom说sp需要14个工作日后才邮寄过来,现在手上什么准证都没有,但是临时有急事想回国几天该怎么办?
回国不是问题,问题是14天内回到新加坡。个人觉得也没问题,主要看你的批准信。带着它回国,重要的是你要确定批准信有一次入境的许可。而你是在本地申请的SP,显然又不会给你一次入境许可,好好看看信的内容,再问MOM比较准确。
如果像楼上说的就没问题了,什么时候都可以走。
那应该不重要了,批准信就是身份的证明了。楼主显然没有白卡,而且完成了SP交材料的手续。就等卡了。
楼主这种情况应该是SP的手续已经办完了,只差拿卡,如果是这样的话,出关的时候可以直接走自助通道了,只是在国内回坡的时候需要用到批准信,回坡了一样可以自助通关
我的看法是,SP手续完成后,MOM和ICA共有的系统就已经承认了SP的身份。如果不是LTVP转SP,按照常理来看,完成手续后,白卡是会被收走的。如果有白卡,难道LZ14天后还要再去一次MOM交还吗?有点不合情理。LZ可以解释一下,有白卡吗?
如果IPA被收了就更证明手续完成了。上面也说了,可以走自动通关。
可以复印一份呀!安哥!
公司HR可打印。
会有的,有经验的HR都会打印出来或存一个copy.
刚才看了一下MOM的网站,觉得MOM他们不会收notification letter(Aip),因为LZ还在等卡。这个期间就是用这封信居留,做工或是进出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