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帮家人申请LTVP,在网上查状态是REPORT TO VSC
打印出来发现需要提供的材料中包括:
sponsor’s spouse’s CPF Statement showing monthly CPF contribution for the last 12 months.
Sponsor’s Spouse’s income Tax for the last 3 years.
可是我老公现在在国内。我该提供什么材料呢?如果CPF对应的是国内的公积金的话,可是我老公公司没给他交公积金,这又该怎么办呢?真令人头疼。
没有的话就没有其它办法了。
觉得可以忽略。人都不在这里,这个就不成立了
楼主你个人条件如何?
打算写信问下移民局,为啥要这几个材料,如果没有该咋办。
PR, 月薪5000。难道因为我条件不够才需要提供老公材料的?
这是默认要求的材料,如果没有那也只能跟ICA解释原因
如果你是给孩子申请的话应该没有任何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