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公民,我和前妻是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婚后给她申请到了PR,并联名买了屋子。但是前妻一直都在国内发展,因为有了别的男人后就和我不联系了,也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现在我又找了一位也是外国人在新加坡注册结婚了,给现任太太申请到家属证。请问我的房子快满五年了要卖掉吗?我算不算是重婚罪?谢谢!
这是重婚。。。。你最好还是找律师,看看解决办法把。
屋子要卖掉吗?
新加坡结婚不是得有很多手续的吗?单身公证是要的吧?话说,ICA是那么好蒙的吗?前妻的PR还在,没有离婚证书,LTVP就到手了?怎么做到的?
幸运的是,你已是公民了,不然你的麻烦很大,会不能再呆在新加坡了。这事只有先我个律师咨询一下,看看有什么办法可补救
上面打字错误,特此更正:是先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编故事吧?你没离婚怎么替现在那位申请家属准证?
同上,你要帮你前妻申请PR,移民厅就有婚姻记录,怎么可能还再新加坡再注册二婚?还有也是楼上的问题,就算婚姻注册局没有记录,你怎么可能帮现任妻子申请LTVP
找律师问问吧
簡直不可思議
县里注册时候需要双方签字确认没有重婚。
现在可能一个重婚,一个失信,麻烦呀。
ROM不调查 移民厅记录,逻辑思维在这里不起作用。
不知道~~ 我也不了解,所以那些也都是疑问的语气。
搞不懂这些负责的婚姻关系。
不好意思,应该写复杂~
新加坡注册结婚,不需要单身证明,也不什么调查。 就是自己delcare, 重婚,说白了。 不被抓到,政府也不查。
幸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