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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证

pr批准了, 老婆怀孕了短期无法过来, 请教如何办手续

我(EP)和老婆(DP)的pr刚刚批准, 不巧的是老婆怀孕了, 并且还在中国, 可能前几个月不好坐飞机过来. 看批准上写必须两月内办完剩下的手续.
请教有经验的大大们,
1. 是不是意味着我老婆必须过来一趟? 好像怀孕4个月以后才可以坐飞机吧.
2. 我现在在这边, 可不可以我先去办我的手续? 不过, 我的ep注销之后, 是不是我老婆的dp也会无效, 那她入关是不是也会有问题?
谢谢大家了.

只听说过肚子太大了的不方便坐飞机,刚刚怀孕的也有这个禁忌?

签名处的热点问题里有。可以代领或延迟

恭喜了 楼主
能分享下条件吗

都提醒过你,别给你老婆先申请,
等孩子生了,能开始旅行时候一起申请,
你条件够DP隔天就批的!!!

恭喜一下。好事啊

怀孕前3个月 尽量不坐飞机,不过你老婆检查没什么问题的话 坐飞机也没关系的
要是我 我就飞回去把pr办了

以前我们也碰到过,在本地KK预约产检的时候,医生建议是怀孕前3后3不要坐飞机比较安全,但是怀孕1个月内的强烈建议不要做飞机。
我老婆那时候2个月20天左右坐飞机也没事,还是连续飞2次(到国内再转机)

你先去办你的pr,给移民局写信如实说你老婆怀孕人在中国的情况,移民局会给你老婆延迟办pr的时间。我当时的批准信是9月收到的,我十月去办的手续。我太太第二年的一月底才过来办理

謝謝大家了, 前幾天去了ica, 我想自己先把手續辦了, 卻被告知不能單獨辦, 一定要等我老婆過來一起辦, 然後幫忙辦了延期.
難道現在的情況,如果兩個人一起申請, 不能一個人單獨辦了?
謝謝大家的回復.

其实可以坐飞机,我老婆怀孕的时候,飞机照坐,从怀孕到生,做了不少次飞机。只是她如果肚子明显了,可以告知安检不过安全门做全身扫描。如果肚子不明显可以拿医生证明告知。
我们的医生说,在8个月以前孕妇可以做飞机。只是航空公司可能会让你签免责条款,意思就是万一有任何问题,他们不负责任。那个安全门可以不过,走特别通道。
按照我的经验,这方面香港机场不错,看到孕妇,直接走绿色通道。其他国家机场基本上是排队,到面前了让你走旁边绕过安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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