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去申请了DPR, 老公是freelance, 几件学校一起教的那种,无CPF, 每年都要签新的合同,他刚刚又和其中一间学校签了多一年的合同,从1/9/13-1/9/14, 因为申请时交的那份合同现在都过期2个月了,请问我需要把这份新合同主动发给ICA吗?我是怕ICA觉得合同到期了,就没有这间学校的薪水,其实他们都是每年一签,他每间学校都做了5-7年了。
没cpf,很难确定薪水多少啊。。。交税也是个问题
全部无CPF?这样的。。。你的DPR很危险啊。。。
无CPF,,那么交不交都一样了。。
他最近十年的工作没CPF,之前有过3年的,但是买房都用了,我自己有做工,5年多一直SP, 薪水2500
毕竟是公民配偶,不可能一辈子不批的,再加上以后有孩子呢,我也做工的。
税都有交,近3年的,每年报6万,我自己的每年报的是2万多
就算这样,你老公也应该交CPF啊,这个对你的申请很不利
没办法他的工作就是这种性质,羽球教练,他不是学校的正式员工像其他老师那样,学校都不给交CPF.
那自己要去交的啊,就想房屋中介,公司不给交,但是自己可以交
请问自己交是什么手续呢?
另外他觉得交了CPF,以后不到一定数额根本拿不出来,要政府管着,还不如自己管自己的钱,确实政府有个限制要到10多万了才能用。
怎么交不清楚,问CPF吧。
政府是有个CPF利息的啊,2.4%还是2.5%忘记了。
什么意思不到一定数额拿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