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PR是去年年底批的 但是公司老板是个王八蛋 种种恶劣条件 所以我放弃了PR回国了 准备被割了
我一直没有按照PR批准信上的要求(批准信上注明了 如果不在有效期限内来办理相关手续 需要向ICA出示书面说明) 向ICA解释我为什么不去办理相关手续 就直接回国了
如果我今年办理工作准证 再次去新加坡 工作一段时间然后再申请PR 这样会影响之后的批准吗
请达人指教 谢谢
多可惜呀
是的 所以当时心里很不舒服
今年想办法再把该拿的东西拿回来 可是担心之前批准了没拿 再申请的话以为我玩他们 不批了···
去年年底也就是不多久以前,你为什么不试试现在向ica解释一下呢?
太可惜了啊。只要去办手续的时候还在原公司,不需要老板签字的就可以拿的。现在也没大事,只是当时没去办理PR而已,先来工作了再说。
你也不能穿的像楼上小叮当一样,举着牌子站在ICA门口转圈圈,写着“还我PR”….
所以呢,还是要一步一步的来,先工作再说。。。。
哎 希望不会受到影响啊··太冤了···
已经过期了吗?
太可惜了
我觉得应该不会给第二次机会了
可惜。
从头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