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请教各位高手 关于帮老婆申请PR的问题。
我在新加坡7年,poly毕业后拿PR 4年。航空业工作4年,薪水2600左右。老婆和我刚在在新加坡结婚,现在她回国内工作。以下2种情况哪个比较好一些
1)老婆不用来新加坡,我帮她在这里提交材料申请PR。是否可以?
2)老婆本人来新加坡提交材料给ICA后,再回去工作 直到有消息了再来新加坡。
我知道现在申请PR 需要等半年的时间,如果来了新加坡6个月无事可做也不是办法。
希望各位高手 或有类似情况的朋友们给我出出主意,或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先谢谢大家了。
大伙儿给出出主意啊
回来看看
不太清楚她本人是不是需要来,感觉上应该是要的,虽然你是担保人,但她是申请人呀,去ICA查查吧。。
回复 6# 粉红猫
她是副申請人,不需要來新的。很多人都是替自己老婆孩子一起申請,而且很多人都是一次也沒有來過新加坡,所以在拿到批準信時,還要記得問ICA出一個簽證(很多人都不知道ICA也可以出這個),再讓自己沒來過新加坡的家人過來走完最后的手續。
回复 1# 米特
我上面一個帖子已經說過了,你太太完全不需要過來的,如果有小孩子的話,也同樣道理。
申請PR關鍵是“主申請人”,就是你的條件,當然也包括你太太的學歷等等,但她來不來并不重要。
太太没必要过来,反正你是主申请人;
当然,太太找到工作除外
因为你已经是PR,所以主申请人是你太太,你是sponsor. but your wife need’t to be here during the application, you can find the FORM A from ICA web site.
回复 10# 松树
这是正解!
申请的时候需要你太太亲自过来,因为她是主申请人。我跟你情况差不多,自己过来交申请,交完就回中国了。
谢谢大家的回复和解答。 不过我也有打电话问ICA,他们也是很官方的说拿LTVP 待在这要比人不在新加坡拿到PR 的可能性高,现在这个状况他们说这个该不该当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