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omment.scol.com.cn/html/2010/09/011009_803618.shtml
又一起宝马撞人案,掀起轩然大波。9月7日,江苏新沂一名3岁半男童在玩耍时遭一辆宝马X6撞倒,该车随后三次碾轧男童致其死亡。录像显示,司机在确认孩子死亡后离开,未报警及抢救。宝马司机目前以涉嫌交通肇事罪遭刑拘。男童亲属怀疑司机属故意杀人,新沂市JJ大队相关领导称司机与男童家人没有过节,无故意杀人动机。
按照新沂市JJ大队相关领导的说法,只要当事双方没有过节,无故意杀人动机,就不能算故意杀人。草民以为,新沂市JJ大队的这位领导,要么是故意偏袒,要么是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缺失到无知的地步。因为当事双方“有无过节”,与“是否故意杀人”,并不是必须和唯一的条件。比如福建南平杀害小学生的凶犯郑民生,他与13位被害者的家长并没有过节。但他因为个人的问题,仇视社会,伤害无辜民众。如此令人发指的事件,如果按照新沂JJ大队相关领导的说法,郑民生与13位小孩的家长没有过节,无故意杀人动机,岂不荒唐?!
其次,宝马车四次从孩童身上碾过。如果说前两次是因为司机失误,没有发现潜在的危险,属于交通肇事,情有可原,事情似乎说得过去。但是,以后连续的两次碾压,且司机曾下车观察血泊中的乐乐,未采取任何措施,随即离开现场。即使司机不在车上,也存在着放任与主观上的故意,即“碾伤不如碾死”。而司机下车观察乐乐的目的,是否为了判断乐乐的生死?也令人怀疑。
宝马撞人,宝马无罪。为什么能够一而再,再而三的掀起风波?关键是宝马撞人的背后。宝马车主 ——-那些富人们,为富不仁,以为有钱,漠视人的生命,甚至草管人命。而我们的有关部门,因为工作的粗放,无意或有意之中,客观上对肇事者形成了偏袒,引发人们的怀疑与愤怒。于是,仇富与仇警的社会情绪,再一次被激发。比如杭州斑马线上富二代飙车撞人致死案,当地交管部门的处置失当,就是典型的案例。
我们应该感谢那些监控设配,它还原了事实真相。使一些故意的偏袒,原型毕露。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大环境中,任何一个触犯法律的人,都必须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
无图无真相,最好有视频
对来自家乡的悲剧深表歉意。
的确过去几年,每年回去都发现,路上跑的车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好。很多暴发户跟外来投资商,有钱人如雨后春笋般的冒了出来;不过油价却相对便宜,所以也吸引了不少北来的商务旅客。
一直认为家乡的红绿灯多,城镇也小,车速都相对的缓慢,司机也姣好的遵守秩序。比起杭州南京的飙车事件,认为交通管理还挺合格的。哎,这次回去,不知道又有哪些变化?!
支持把那肇事者给** 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