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11月18日递交PR申请。情况如下:
1. 老公持EP的P1,我和孩子DP。
2.老公挪威研究生,我中国211工程大学本科。
3.来新六个多月时递申请。
4.老公就职新加坡大型老牌上市公司集团总部部门经理,公司有推荐信。
12月26日收到来信,里面有两张表格,叫填写我夫妇双方家庭的详细情况。递交申请时其实已经填过了,只是没有填双方兄弟姐妹的资料。
请教各位过来人,这仅仅是普通的补充材料,还是别有它意?兄弟们都是做生意的该怎么填写?要填他们以前曾经的工作单位吗?
这事弄得这么麻烦。如果新加坡不需要我么这些人,就应该早通知早了结。听说很多同胞等了半年才有结果。不行的话,也就安安心心早做回中国的打算了。
普通的补充材料而已
我知道有人申请PR,11个月后才收到通知。不批。
期间打了好多电话去询问,都只是说在处理。你的情况可能好些吧,因为起码有点“消息”了。
好事情呀 补充材料总比收到拒签信好呀
回复 泪笑左别 的帖子
谢谢!
得到些许安慰.
例行公事,走过程,与结果没有多大关系。
同意楼上的意见
我也收到了这个信 ,填好已经交到ICA了,只有我一个人的父母资料,没有我老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