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新加坡移民法(第133章)第15(1)规定的内容是什么,还有第15(3)的内容规定是什么?希望知道的人回答一下,我万分感谢!
有人知道吗?
我找到了相关信息,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不能回复本帖
第15(1)基本上就是说非法入境或者准证过期以后不能在新加坡逾期逗留
第15(3)是触犯条例的处理办法:
逾期逗留不超过90天,罚款最多$4,000或坐牢最多6个月或2者兼施
逾期逗留超过90天,则坐牢最多6个月外加最少3下鞭刑。如果触犯者不适合鞭刑,则罚款至多$6,000.
引用自 http://statutes.agc.gov.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