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PR, 7年多, 他老婆以前是SP, 来新加坡4年多, 两个人在ROM注册, 结婚后2个星期就申请了DPR, 更离谱的是4个月后, DPR居然就批准了。
公民的老婆都没这么快批准吧, 真是遇到了对的签证官和对的时间点
有啥离谱的,公民的如果是本地土著,更是要审核严格一点,谨防假结婚,同一个国家的反而让人觉得造假的可能不高。。。
申请DPR,担保人条件是主要选择,担保人身份排在个人条件之后。。。
同上,ica批准的就是合理的。
试想一下,这个pr来自大国,和老婆的婚姻年龄学历经历都相符,pr是本地公立本科未来生存没有问题,为何会不合理呢
如果本地土著年龄有差异,学历不高,异国婚姻当然不会这么容易。。。
不是说公民在一切申请中都占优势的,你的这个例子是完全合理的,上面两位也都说了理由。
还有就是给朋友申请visa,pr给自己本国人申请,比土著sc给外国人申请更加容易,一个道理。
厉害啊 朋友条件很好啊
普通条件而已, 好像是国内的硕士, 40出头, 才拿6K多点。
合理,我给老公从申请pr到公民只有了三年时间,也是婚后直接预约申请pr
好像也要看女方条件的.
看条件。前几天一个安哥,和前妻住租赁祖屋,老婆连长期都没给。
女方也有做工 也算可以融入社会了,不错。